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略)关于调(略)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略)](略)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略)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略)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略)年5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略)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出示(略);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略)、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略)。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